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拟建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4550吨食品添加剂改建项目
2、建设单位: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路
5、拟建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院内,本项目利用原有生产线(年产6000吨IMP),在原有生产线基础上增加反应罐、高压均质机、SDC分离机、RTO、压滤机、分离机、环保设备及储罐等10余套(台)设备及管道、阀门。进一步生产食品添加剂5'-鸟甘酸二钠(GMP),生产工艺为培养基调制后植入菌种发酵,然后经过滤、浓缩、分离、干燥、包装等过程。项目改造完成后,根据市场情况交替生产食品添加剂IMP,食品添加剂GMP,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IMP6000吨/GMP455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好的
建设单位: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经理
联系电话:13616357670
E-mail:459471210@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绿色方园(山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下载填写附件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或E-mail向建设单位(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意见表述。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表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后进行填写(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4月29日